放射性脊髓病是由电离辐射(х、γ中子及电子束辐射等)引起超过脊髓承受范围而造成的损伤,通常由于工业事故和医疗上放射治疗引起,临床主要表现为相应部位的疼痛和功能障碍(包括肢体的运动、感觉及二便障碍),其损伤程度与辐射强度、持续时间、照射部位以及个体耐受有关。
放射性脊髓病潜伏期长短不一,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以下4型:
1.慢性进行性放射性脊髓损伤
此型是最常见,起病隐匿,常出现一侧或双侧下肢感觉障碍如肢体麻木、刺痛、触电感、烧灼感、乏力等,以后逐渐进展出现运动障碍,脊髓半切损害或完全性横贯性损害。
2.肌萎缩型放射性脊髓损伤
此型较少见,主要因脊髓前角细胞损伤所致,临床表现为双下肢弛缓性瘫痪,属下运动神经元损害,无明显的感觉和括约肌障碍。
3.急性放射性脊髓损伤
临床表现为急性起病,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发展为截瘫或四肢瘫,以后病情处于静止状态,因为放射诱导的脊髓梗塞所致,为上运动神经损害,表现为肌张力增高,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阳性;伴损害平面以下的深浅感觉障碍。
4.短暂型放射性脊髓损伤
主要表现为感觉异常以及典型的低头曲颈触电征(Lhermitte征),一般发生于放射治疗后1-6月,经休息和药物治疗后可完全消失,个别严重者也可发展为慢性进行性放射性脊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