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况应引起警惕,建议及时就医查明原因:
首先确认儿童是否属于身材矮小。家长或儿童本人认为其在班级内身高偏低不是判断儿童“矮小”的依据,应根据国际公认的诊断标准判断。
就医前,请准备好既往病史资料,并认真思考和回答下列问题,这些信息有助医生准确、快速的判断病情:
医生可能会采取下列检查以明确诊断:
医生还可能进行下列检查以判断导致该症状/疾病的原因:
身材矮小(short stature)是指在相似生活环境下,个体身高低于同种族、同性别、同年龄正常人群平均身高2个标准差(SD),或低于第3百分位数。
对于身材矮小的患者,治疗原则为补充缺乏的相应激素。
对于缺乏生长激素的患者,医生主要采取人生长激素(rhGH)替代治疗。促生长治疗一般维持至骨骺闭合为止,治疗时年龄越小,效果越好,第一年身高增长可以达到10厘米以上,随后生长速率下降。治疗副作用少见。
对于合性腺轴功能障碍的患者,则在骨龄达到12岁时开始使用性激素治疗。
导致儿童矮小身材的原因众多,与遗传、营养、环境因素、精神心理因素、宫内发育迟缓、下丘脑-垂体-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生长轴功能障碍、染色体畸变、全身性慢性疾病、遗传代谢病以及内分泌激素等密切相关。其常见病因如下:
生长激素具有调节物质代谢,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GHD是指下丘脑或垂体前叶病变导致合成或分泌生长激素部分或完全缺乏。可以分为特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和继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特发性矮小是一种暂时尚无明确原因的矮身材,可能是一种多基因疾病,临床上没有生长激素的缺乏和进行性病理改变。目前研究表明特发性身材矮小与生长激素受体的突变有关。
CDGP 属正常发育中的一种变异,与遗传有关且较为常见,病因至今尚未完全明了。以男孩多见,父母或同胞兄弟可有青春期发育延迟病史。出生时身长、体重正常,青春期前生长缓慢,特别是即将进入青春期时身高增长减慢更明显,青春期性征发育延迟,骨龄落后,智能正常,血清生长激素实验阳性。
家族性矮小是指身材矮小、生长速率正常,有矮身材家族史的儿童。患儿自出生6至18月起至成人期身高始终处在矮小状态,身高常在第3百分位数左右。FSS患者往往有手臂、肢体不成比例短小的状况,提示与软骨障碍有关。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是儿科常见的内分泌疾病,由于先天性或遗传伊苏引起甲状腺发育障碍,激素合成障碍、分泌减少。症状表现为患儿生长障碍,智能落后,常伴随有头大颈肿,骨龄发育落后,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由于患儿症状明显,一般可以在早期便做出诊断。
身材矮小的发生机制主要与激素调节失常有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