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性肺结核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降低活动性肺结核的感染风险:
活动性肺结核具有传染性,当出现疑似症状,或是最近曾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过接触,都应当立即就医。医生会询问症状,并结合相关检查(影像学检查、痰结核菌检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的结果做出诊断。
由于活动性肺结核传染性较强,当出现疑似症状时需要立即就医,医生会根据检查结果判断是否患有肺结核。此外,服用治疗药物期间如果出现相关药物不良反应,也请及时咨询医生。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请立即就医:
影像学检查发现肺部可疑病灶。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在前臂皮内注射少量结核分枝杆菌蛋白衍生物,在注射后的 72 小时观察注射部位的变化。若注射部位出现肿胀和发红,尤其是有皮下硬结形成,提示可能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但是要注意,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的结果。
痰结核菌检查:这是诊断肺结核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估治疗效果和病情进展的重要指标。
在就诊过程中,医生可能会询问患者一些问题。快速准确地回答这些问题有助于医生快速做出诊断。
肺结核患者的家庭护理重点是正确、规律服用药物,以减少耐多药的风险。除此之外,还应及时向医生报告药物的任何副作用,尤其是胃肠道反应、皮疹、发热、视力方面等问题。如果在治疗期间有旅行计划,也应当与医生联系,以便安排在此期间的治疗计划。
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可以采取以下日常措施,以缓解肺结核带来的不适:
因为肺结核治疗需要很长时间,患者可能会出现以下负面情绪:
肺结核患者出现上述现象都很正常,可以通过与家人或朋友多交流,或者联系医生和社区服务人员以帮助疏导情绪问题。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肺部引起的一种慢性呼吸系统传染病。结核分枝杆菌在人体血液和氧气充足的部位繁殖最快,因此常见于肺部。但也可以发生于其他部位(称为肺外结核病)。
抗结核药物治疗是肺结核最基本的治疗手段。抗结核治疗应当遵从“早期、联合、规律、全程和适量”这一总体原则,以达到消灭结核分枝杆菌、治愈疾病、防止耐药菌产生和减少复发的最终目的。
一般而言,初次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按照这一原则治疗后,治愈率可以达到 95% 以上,大大减少了复发的比例。肺结核的治疗周期较长,通常要 6~9 个月,某些患者的治疗甚至需要2年以上。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当遵从医嘱,规范用药,以避免多重耐药的情况发生。
临床上,所有的肺结核患者均可以应用抗结核药物来进行治疗,包括婴儿、儿童、孕妇和免疫力低下者。抗结核药物的治疗周期约为 6~9 个月,具体的药物种类和治疗周期取决于患者的年龄、健康状态、机体耐药情况以及肺结核的类型。通常情况下,肺结核患者在严格的管理下完成全部疗程后,治愈率可以达到 95% 以上。但是临床上仍然有一部分患者因为各种原因延误诊断和治疗,或是通过化学治疗手段没有治愈。对于这一部分患者可根据情况采用手术治疗。
肺结核患者应该到结核病专科医院或结核病防治门诊进行诊断和治疗。这些机构的医务人员有着丰富的相关临床经验,可以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治疗过程中,患者应当按医嘱服药,并且定期随访复查,由医生评估治疗方案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如作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和肾功能检测等),以便及时调整抗结核治疗方案。
对于潜伏期肺结核,通常使用一种抗结核药物来治疗。标准治疗是服用异烟肼 9 个月。对于不能完成 9 个月异烟肼治疗的患者,有时也可以采用 6 个月的治疗计划。但如果是活动性肺结核,尤其是所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已经出现耐药,则需要联合使用几种抗结核药物来进行治疗。常用的药物包括:
对于耐药性肺结核,通常使用含有氟喹诺酮类的抗菌药如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和注射类药物,如: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卷曲霉素等各一种,搭配其他 2~3 种敏感口服药物组成治疗方案。单耐药的肺结核总疗程约为 9~18 个月,但是耐药情况严重时,治疗周期需要相应延长,对于广泛耐药肺结核的总疗程需要 24 个月以上。
肺外结核病的治疗通常与肺结核相同。根据感染发生的部位以及是否已经出现并发症,可能还需要配合其他方式的治疗。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症状,或是感染耐多种药物的结核分枝杆菌,可能需要住院治疗。
绝大多数(95% 以上)肺结核患者可以通过药物治疗而获得痊愈,但对于临床上因各种原因延误诊断和治疗,或是通过药物治疗但未实现治愈者,手术治疗是一种有效的补充治疗措施。常见的手术方案有:肺叶切除术、全肺切除术和定点病灶清除术(肺内萎陷术)。为了实现手术的预期效果,术前需要结核专科医生和胸外科医生共同评估患者的病情、术后并发风险、以及心肺功能状态等情况,以便做出合理的选择。
临床上,符合下列情况的肺结核患者可以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指征):
需要注意的是,手术本身并不能消除所有的结核菌,因此在手术治疗前后,患者仍需要进行有效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大咯血需要紧急手术者除外),这样才可以提高治愈率,减少术后并发症和疾病的复发。手术前后需要抗结核药物治疗,具体疗程医生会视病情而定。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肺部引起的一种疾病。由于结核分枝杆菌在血流和氧气丰富的部位容易繁殖生长,所以肺部是最常被感染的器官。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染。人体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不一定会马上发病,而是在抵抗力下降时才会发病。
肺结核具有传染性。患有肺结核的人在咳嗽、打喷嚏、大笑或者唱歌时,都有可能通过飞沫向空气中释放出结核分枝杆菌,当结核分支杆菌被另一个人吸入后,就会导致吸入者发生感染。如果结核分枝杆菌感染了身体的其他部位(如脊柱等),可形成“肺外结核病”。
存在下列情况的人群更容易感染肺结核:
对于容易感染肺结核的高风险人群,应当每年进行 1~2 次肺结核检测。
另外,具有以下情况的潜伏性结核感染者更容易进展为活动性结核病:
肺外结核病的症状取决于受到感染的部位,例如脊柱部位的结核病可表现为腰背部疼痛;颈部淋巴结感染者出现颈部肿胀等。
结核分枝杆菌被吸入肺部后可造成肺部结核菌感染。潜伏性结核感染的症状可能很轻微,甚至无任何异常感觉。在免疫系统健康的人群中,机体通过自身的免疫机制包绕结核分枝杆菌,可形成的“结核结节”来限制结核分枝杆菌的感染。此时,结核分枝杆菌虽然依旧存活,但是不会传播给其他组织或其他人群。
如果感染者的免疫功能处于不健全状态、或因某种因素受损而无法抑制结核分枝杆菌的生长,结核分枝杆菌就会变得非常活跃。在潜伏性结核感染者中,约 5%~10% 会转变为活动性结核病。
活动性肺结核具有传染性。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咳出带有结核分枝杆菌的飞沫或空气,当飞沫或空气中的细菌被他人吸入后,就会导致他人发生结核感染。一般来说,使用抗结核治疗 2 周后即可阻止结核分枝杆菌的传播。
未遵医嘱服用抗结核药物治疗者可能会延缓治愈,或引起复发。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需要重新开始治疗(复治)。肺结核复发可在治疗后 6~12 个月内发生。随意中断治疗疗程还可能导致结核分枝杆菌耐药,使治疗变得更加困难。
如果不进行治疗,肺结核病情会进一步加重,出现以下情况,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