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瘤病是一种软组织中间型肿瘤,其生物学特性,介于良性成纤维细胞瘤与纤维肉瘤之间。初期症状较为隐匿,不易被发现。建议患者发现无痛或微痛的肿物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以便早诊早治。
纤维瘤病起病较隐匿,早期常无明显异常。
当患者出现急性剧烈腹痛、恶心、呕吐、高热、血便、周身湿冷、面色苍白、意识模糊等症状,可能提示,纤维瘤病患者伴发消化道出血、穿孔等危险的并发症,家属需将患者立即送至急诊治疗。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史、症状,进行初步诊断,再通过进一步检查,综合确诊。
日常应注意以下事项:
化疗或靶向、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应监测血常规、肝肾功能变化。
内分泌治疗的患者注意血脂、肝功能、子宫内膜厚度的监测。
2006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新版肿瘤分类中,将纤维瘤病定义为一种软组织中间型肿瘤,其生物学特性介于良性成纤维细胞瘤与纤维肉瘤之间。是一种起源于深部软组织的纤维母细胞克隆性增生性病变,主要见于肌肉内结缔组织、及其被覆的筋膜或腱膜。
纤维瘤病的治疗首选方法是手术切除,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不同的手术方法,分为肿瘤内切除术、肿瘤切除术和根治性肿瘤切除术。
纤维瘤术预后影响因素众多,包括肿瘤部位、大小及手术切缘等。此外,高龄、腹外肿瘤、肿瘤负荷重等因素,都可能是纤维瘤病预后不佳的独立危险因素。
同时,手术治疗存在不足:首先,根治性治疗过程中,部分功能组织可能会被切除,导致生活质量的降低。其次,手术创伤会增加肿瘤复发的风险。
纤维瘤病的化疗方式分为全身治疗和局部灌注化疗。全身化疗给药途径包括: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两种。化疗的不良反应有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等。
由于纤维瘤病的的生物学特征,疾病易出现复发,所以,放射治疗被广泛用于临床,尤其是切除边缘阳性、或姑息性治疗(只解除症状而非根治性手术)的患者。但儿童或孕妇不适宜此项治疗,而且放疗后,会增加第二原发肿瘤的风险。
纤维瘤病好发于育龄期女性,尤其是孕妇或长期服用避孕药物的女性患者,因此雌激素水平可能与本病发生相关。故此,在纤维瘤病的治疗中,可应用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的内分泌治疗,并同时注意血脂、肝功能、子宫内膜厚度的监测。
随着分子水平研究的深入,发现某些信号通路的异常激活,可能是纤维瘤病的发病原因之一。因此,多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如伊马替尼、索拉非尼、舒尼替尼等,均被应用于纤维瘤病的治疗[5]。
最早于 1980 年,就有 NSAIDs 成功应用于纤维瘤病治疗的报道。虽然,NSAIDs 对纤维瘤病的治疗有成功的案例,但是,这些研究都是单中心、散在的、样本量小的案例报道,没有多组织研究的对比,限制了这些数据的可信度。
干扰素已被应用于无法手术的患者,以阻止疾病的迅速进展,作为另一个可治疗肿瘤的全身性药物。与对其他疾病的作用相似,干扰素对硬纤维瘤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
纤维瘤病是一种软组织中间型肿瘤,其生物学特性介于良性成纤维细胞瘤与纤维肉瘤之间。早诊断、早干预,有助于预防严重并发症的出现。同时,疾病易于复发,治疗后的复查随诊,也是控制疾病复发的重要环节。
纤维瘤病的病因尚不明确,可能与内分泌、结缔组织生长调节异常及遗传缺陷有关。雌激素影响纤维母细胞的有丝分裂,可能参与纤维瘤病的发生。
纤维瘤病目前无明确的病因,其发病可能与遗传、内分泌和物理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相关,导致结缔组织生长调节缺陷。
纤维瘤病于任何年龄均可发病,包括婴儿和老年人,好发于 30~40 岁患者。该病可发生于全身各处,上下肢近端和腹部为其好发部位。根据纤维瘤病发生部位不同,分为腹外纤维瘤病、腹壁纤维瘤病、腹腔内和肠系膜纤维瘤病 3 大类。临床症状、表现各不相同。
此类型复发率较高,多发生于肩部和上臂、胸壁和背部以及大腿和前臂,头颈部较少见。儿童病灶好发于四肢,且儿童患病,通常预后较差。
多起自于腹壁的肌腱膜结构,尤其是腹直肌、腹内斜肌及其被覆的腱膜。好发于育龄女性,继发于妊娠期及妊娠后。肿瘤多位于腹直肌鞘内,或切口瘢痕内,位置较浅,容易早期诊断及根治性手术,复发率较低。部分患者绝经后,可出现自行消退。
此种纤维瘤病,常起源于盆腔和肠系膜。肠系膜纤维瘤病的发病率低,也可呈家族遗传性,此时,常伴有 Gardner 综合征(家族性结肠息肉症)和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FAP)。
可以采取如下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