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度的消化不良,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就可以得到有效缓解。
消化不良是指表现为上腹部疼痛或烧灼感、餐后饱胀和早饱感的一种或一组消化道症状。可伴食欲不振、嗳气、厌食、恶心、呕吐等。消化不良症状的产生与胃肠疾病有关,也可由胰、胆、肝脏疾病等引起。按病因可分为功能性消化不良和器质性消化不良。由疾病引起的器质性消化不良大多需要根据病因治疗原发病,故临床所说的消化不良通常为功能性消化不良。
消化不良的治疗目的在于迅速缓解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去除诱因,恢复正常生理功能,预防复发。器质性消化不良的治疗主要是针对原发病。功能性消化不良的治疗策略应依据其可能存在的病理生理学异常进行整体调节,选择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首先,患者应认识、理解病情,改善生活方式,调整饮食结构和习惯,去除可能与症状有关的发病因素。
主要用于年龄小于 40 岁、无警报征象、无明显精神心理障碍的患者。与进餐相关的消化不良可首选促动力剂或合用抑酸剂;与进餐非相关的消化不良/酸相关性消化不良者可选用抑酸剂或合用促动力剂。经验治疗时间一般为 2~4 周。无效者应行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
与消化不良发病的相关因素有:脑力劳动、工作紧张、睡眠状况差、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和饮食不当等。此外消化不良症状的产生与胃肠疾病有关,也可由胰、胆、肝脏疾病等引起。按病因可分为功能性消化不良和器质性消化不良。器质性和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原因有所不同,器质性消化不良主要是由消化系统的疾病引起,消化系统以外的疾病也可引起消化不良;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发病机制目前仍未明确。
消化系统的良恶性疾病均可引起消化不良,其中以消化性溃疡和胃食管反流最为多见。消化系统恶性病变引起的消化不良在我国也不少见。
消化系统以外的疾病也可引起消化不良,例如:
某些药物也可引起消化不良症状,例如:
目前其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
目前采用较多的是四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