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患者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尿常规及肾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尿液异常及肾功能损害等肾损伤表现。必要时做肾活体组织检查。
结合患者的肿瘤病史、治疗阶段及临床表现特点对不同类型肾损伤做出诊断。
1.在肿瘤初始治疗阶段,出现急性肾损伤者,可参考肿瘤溶解综合征诊断标准,明确是否是肿瘤溶解综合征。肿瘤溶解综合征的实验室诊断标准为在治疗前3d内和化疗7d后,患者出现2项或以上检查异常者:①血尿酸≥476μmol/L或超过基础值25%;②血磷≥1.45mmol/L或超过基础值25%;③血钾≥6.0mmol/L或超过基础值25%;④血钙≤1.75mmol/L或降低超过基础值的25%。如患者满足实验室诊断标准,且具备以下临床表现之一者,可临床确诊肿瘤溶解综合征:①血肌酐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②心律失常或猝死;③抽搐。
2.肿瘤患者在长期治疗过程中出现蛋白尿或慢性肾脏病表现时,需警惕移植物抗宿主病及双膦酸盐相关性肾脏疾病,肾活体组织检查有助于诊断。
恶性肿瘤治疗过程中的肾损害是指在肿瘤治疗的过程中,由于肿瘤自身发展或治疗药物或措施所致的急性肾损伤、慢性肾衰竭和肾小管功能异常的肾脏疾病。
需结合不同类型的肾损伤给予相应的治疗。
1.对怀疑由化疗药物引起的急性肾损伤,在病情允许下停用可疑药物。
2.肾病综合征可给予糖皮质激素和(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3.对造血干细胞移植者可考虑增加抗排斥反应药物的剂量。
4.慢性肾脏病的治疗可给予血管紧张素酶转换酶抑制药、糖皮质激素、肝素及他汀类药物治疗。
1.恶性肿瘤所致肾损害
肾外恶性肿瘤侵犯肾脏、恶性肿瘤异常代谢及免疫复合物沉积都可能导致肾脏损害。
2.肿瘤治疗措施所致肾损害
非甾体抗炎药、环孢素、顺铂、丝裂霉素、甲氨蝶呤、异环磷酰胺等药物,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均有可能引起肾脏损害。
1.肿瘤溶解综合征
临床表现为高尿酸血症、高磷血症、低钙血症、高钾血症和急性肾损伤。
2.溶血尿毒症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target='_blank'>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患者可出现微血管病性溶血、血小板减少和急性肾损伤,即溶血尿毒症综合征表现。若有溶血尿毒症综合征样表现合并发热与意识障碍,则符合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target='_blank'>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表现。
3.急性肾小管间质性肾病综合征
以急性肾损伤为突出表现,尿液检查无明显的蛋白尿与镜下血尿,常无高血压。多是由顺铂、甲氨蝶呤等药物导致的急性肾小管损伤。
4.肾小球源性蛋白尿
治疗过程中出现蛋白尿,部分患者可呈现大量蛋白尿或肾病综合征。
5.慢性肾脏病
病史超过3个月,常于随访或体检过程中被发现,病程迁延,可缓慢进展至终末期肾病。
1.纠正引起肾功能不全的容量不足、高钙血症和泌尿系梗阻等可逆因素。
2.预防性降尿酸治疗和水化治疗。
3.慎用肾脏毒性药物。
4.口服碳酸氢钠碱化尿液,以防止尿酸在肾脏沉积。
5.定期检测尿常规和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