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治疗必须根据患者年龄、生育要求、症状、肌瘤的大小等全面情况考虑[2]。
随诊观察
肌瘤的生长与卵巢内分泌直接相关,绝经期后卵巢功能逐渐退化,肌瘤即停止生长,因此 45 岁左右患者肌瘤如果不太大(一般以<3 个月妊娠子宫为界),生长于宫体部,无明显症状者,可暂观察,定期复查随诊,大约每 3 ~ 6 个月复查一次。若出现症状可考虑进一步治疗。
药物治疗
适用于症状轻、近绝经年龄或全身情况不宜手术者。
	- 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采用大剂量连续或长期非脉冲式给药,可抑制卵泡刺激素(FSH)和促黄体生成素(LH)分泌,降低雌激素至绝经后水平,以缓解症状并抑制肌瘤生长使其萎缩。但停药后又会逐渐增大到原来大小。用药 6 个月以上可产生绝经综合征、骨质疏松等副作用,因此不推荐长期用药。
- 雄激素:可对抗雌激素,使子宫内膜萎缩,也可直接使子宫肌层及血管的平滑肌收缩,减少出血。
- 孕激素:持续应用外源性孕激素类制剂,通过抑制肌瘤内的雌、孕激素受体,降低内源性雌激素促肌瘤生长的生物效应,抑制或减缓肌瘤的生长。
- 米非司酮:可作为术前用药或提前绝经使用,但不宜长期使用。
- 维生素综合治疗:采用维生素 A、维生素 B、维生素 C、维生素 E 综合治疗子宫肌瘤,其中维生素 A 起主要作用。
手术治疗
适用于以下患者:
	- 月经过多致继发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 严重腹痛、性交痛或慢性腹痛、有蒂肌瘤扭转引起的急性腹痛;
- 体积大或引起膀胱、直肠等压迫症状;
- 能确定肌瘤是不孕或反复流产的唯一原因者;
- 怀疑有肉瘤变者。
肌瘤切除术
	- 适用于 35 岁以下未婚或已婚未生育者,希望保留生育功能者。
- 黏膜下肌瘤或大部分突向宫腔的肌壁间肌瘤,可在宫腔镜下切除。突入阴道的黏膜下肌瘤可经阴道摘除。
- 做肌瘤摘除术时,应将剜出的肌瘤仔细检查,观察有无肉瘤变,若有怀疑应做快速冷冻切片,如证实为恶性者需切除子宫。
- 妊娠期间一般不宜作肌瘤摘除术,一般也不宜在剖宫产术中同时摘除肌瘤。
子宫切除术
	- 凡肌瘤>3 个月妊娠子宫,或肌瘤虽不大但症状明显,阴道流血量多而引起继发性贫血,经药物治疗无效,及肌瘤有恶变可能,无生育要求等的患者,均可行次全子宫或全子宫切除术。
- 术前应行宫颈细胞学检查,排除宫颈上皮内瘤变或子宫颈癌。发生于围绝经期患者的子宫肌瘤要注意排除合并子宫内膜癌。
疾病发展和转归
发现子宫肌瘤后经正确规范的治疗,子宫肌瘤患者通常可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