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物模糊(Blurred vision)是由眼部或全身性疾病造成的视物不清,如屈光不正,白内障等。它是患者表达为“看不清楚”的一种主观感受,通常与视力下降、视野减小、眼外肌运动障碍等客观因素有关。严重者随病情进展可能有致盲风险。应及时就诊,针对病因对症处理。
- 导致该症状的主要原因:可以由器质性疾病原因(眼外伤、眼底病变、药物毒性等)和非器质性疾病原因(环境因素或屈光不正,如近视、远视)造成。
- 排除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根据起病时间、单侧或双侧、有无疼痛可表现为:
- 突然的,单侧的,无痛的视物模糊;
- 突然的,单侧的,伴疼痛的视物模糊;
- 突然的,双侧的,无痛的视物模糊;
- 突然的,双侧的,伴疼痛的视物模糊;
- 逐渐的,单侧的,无痛的视物模糊;
- 逐渐的、单侧的、伴疼痛的视物模糊;
- 逐渐的,双侧的,无痛的视物模糊;
- 逐渐的、双侧的、伴疼痛的视物模糊。
- 视物模糊是患者的主观感受,需要辅以视力、视野、眼部 B 超等检查明确客观病因。
- 视物模糊如未及时找到病因对症治疗可能会贻误病情,造成不可逆性视功能损伤。如及时就医,对因治疗,大多数视物模糊可逆转或治愈。
- 需要根据病因使用药物或手术治疗。平时应当注意用眼卫生,避免长时间用眼。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患者及早采取治疗措施。
- 屈光不正患者可以通过准确的验光配镜来提高视力;长期服用眼毒性药物(如乙胺丁醇、氯喹等)的患者应酌情停用药物;对于病理性因素造成的视物模糊应当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及时就诊。